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华东地区优质工程奖”的通知

发布者:建设处管理员发布时间:2021-06-28浏览次数:38

浙建协[2021]43


各市建筑业协会、省级专业工程协会、省建设投资集团:

为做好2021年度“华东地区优质工程奖”推荐评选工作,经研究在省级优质工程评选的基础上,申报2021年度浙江省“华东地区优质工程奖”工程,现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程规模:

1、公共建筑工程: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的单体工程,或总建筑面积≥50000平方米的群体建筑;30000座以上的体育场;5000座以上的体育馆;3000座以上的游泳馆;1500座以上的影剧院;200间以上客房的饭店、宾馆;高度350米以上的电视发射塔;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的古建筑修缮、历史遗迹重建工程。

2、住宅、工业建筑和市政公用、交通、电力、水利等专业工程应符合《评审办法》第九条中相关规定。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工程必须是已获得华东六省一市范围内的省(市)级优质工程;

2、申报工程必须符合国家基本建设程序,设计先进,符合规范,应用新技术,工程质量达到较高的水平;

3、申报工程必须已投入使用,结构安全,满足使用功能,用户满意;

4、已申报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及国家优质工程的工程项目均可申报。

5、浙江省建筑业行业协会将于10月中旬组织专家组对申报项目进行统一核查。

三、申报资料及时间:

1、申报工程应填报《“华东地区优质工程奖”申报表》;说明工程概况和施工质量情况的文字资料;工程合法性证明资料;工程施工合同;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复印件;监理单位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以及竣工验收证明及备案证书复印件等资料;

2、申报资料必须在2021828日前由各市建筑业协会、省级专业协会、省建设投资集团集中送达杭州市西湖区莫干山路425号瑞祺大厦5513室,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报要求:

1、各市建筑业协会和有关专业协会要严格按照申报名额规定进行集中申报,不得突破;

2、申报资料必须齐全完整,内容正确,编目清晰;

3、申报表中的单位名称必须准确,与单位公章相符;

4、参建单位必须提供有效的证明资料,包括相关单位对参建单位施工质量的评价证明。

联系人: 许杭

联系电话:0571-87248072  18868716652


附件:

1、“华东地区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

2、2021年度浙江省“华东地区优质工程奖”申报名额分配表

3、“华东地区优质工程奖”申报表




                      浙江省建筑业行业协会

                            2021年624


附件1 华东杯评审办法

附件2 2021年度浙江省“华东地区优质工程奖”申报名额分配表

附件3 “华东地区优质工程奖”申报表


PDF文件: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华东地区优质工程奖”的通知